【適用對象】
•設籍新北市。
•將於116學年度屆齡入小一的身心障礙學生。(民國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出生)
•欲在入小一前確認身心障礙學生身分、安置環境或申請暫緩入學者。
【申請資格】必須具有身心障礙身分,並為下列來源之一,且目前身心發展情形已明顯影響學習適應者:
1.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確認生。
2.持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之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粉紅卡)。
※無上述證明文件,但能力現況確有顯著困難,且持有明確障礙/疾病診斷(不含疑似)之兒童發展聯合評估綜合報告書者,學校得評估必要性後受理申請。
【申請期間】115年12月1日~115年12月15日(學校上班時間)。
※暫緩入學期間想就讀新北市公立與非營利幼兒園請務必於此期間內申請,逾期則無法參與學前分發作業。
【申請地點】戶籍地所屬學區國小之輔導處(室)或特教業務承辦單位。 (戶籍地屬自由學區,請擇一所欲就讀學校報名。)
【說明影片】本市116學年度學前入小一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鑑定安置暨暫緩入學相關資訊。可點選圖片或掃描QR Code觀看影片。
【鑑定安置百寶箱】學前入小一申請鑑定安置及特殊教育服務的常見問題。可點選圖片或掃描QR Code下載檔案。
【申請表件下載】申請學前入小一特殊教育鑑定安置或暫緩入學相關表件。可點選圖片或掃描QR Code下載檔案。
【家長說明會報名表】可報名學前入小一特殊教育鑑定安置或暫緩入學線上家長說明會。可點選圖片或掃描QR Code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