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设籍新北市。
•将於116学年度届龄入小一的身心障碍学生。(民国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出生)
•欲在入小一前确认身心障碍学生身分、安置环境或申请暂缓入学者。
【申请资格】必须具有身心障碍身分,并为下列来源之一,且目前身心发展情形已明显影响学习适应者:
1.经各直辖市、县(市)政府鉴辅会鉴定为身心障碍确认生。
2.持有卫生福利部核发之有效期限内身心障碍证明(粉红卡)。
※无上述证明文件,但能力现况确有显著困难,且持有明确障碍/疾病诊断(不含疑似)之儿童发展联合评估综合报告书者,学校得评估必要性后受理申请。
【申请期间】115年12月1日~115年12月15日(学校上班时间)。
※暂缓入学期间想就读新北市公立与非营利幼儿园请务必於此期间内申请,逾期则无法参与学前分发作业。
【申请地点】户籍地所属学区国小之辅导处(室)或特教业务承办单位。 (户籍地属自由学区,请择一所欲就读学校报名。)
【说明影片】本市116学年度学前入小一身心障碍学生特殊教育鉴定安置暨暂缓入学相关资讯。可点选图片或扫描QR Code观看影片。
【鉴定安置百宝箱】学前入小一申请鉴定安置及特殊教育服务的常见问题。可点选图片或扫描QR Code下载档案。
【申请表件下载】申请学前入小一特殊教育鉴定安置或暂缓入学相关表件。可点选图片或扫描QR Code下载档案。
【家长说明会报名表】可报名学前入小一特殊教育鉴定安置或暂缓入学线上家长说明会。可点选图片或扫描QR Code报名。








